各学院(系),各位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2020 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将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 2 年。资助经费为每人 36 万元人民币和 36 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2020 年计划资助 60 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 3 年以内)。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港工作 2 年。

6.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0  1 月底—3 12 。具体申报从项目岗位发布后启动。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查看申报岗位,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香江学者计划申请表》,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于2020310将纸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1份报给所在院系人事科。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尚未进行答辩,可先申报,办理进站手续时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和摘要。

2.各院(系)人事科审核后,在纸质《申请表》中的“六、单位意见”栏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于2020312日前将申请人申报材料装订本1份交人事处博士后办;人事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材料的审核,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3.内地与香港组织遴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并确定不超过 120 名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轮专家评审并确定不超过 60 名获选人员。

申请人和设站单位于 5 月下旬登录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评审结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 7 月份对评审结果进行核准并印发资助通知。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 2 年。资助经费为每人 30 万元人民币和 36 万元澳门元,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2020 年计划资助 30 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 3 年以内)。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澳门工作 2 年。

6.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0 1 月底—3 10 。具体申报从项目岗位发布后启动。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查看申报岗位,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请表》 ,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于2020310将纸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1份报送所在院系人事科。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尚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和摘要。

2.各院(系)人事科审核后,在纸质《申请表》中的“六、单位意见”栏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于2020312日前将申请人申报材料装订本1份交人事处博士后办;人事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材料的审核,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3.内地与澳门组织遴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 60 名候选人。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与至多 2 位合作导师对接。最终确定 30 名获资助人员。第一轮评审结果可在 5 月下旬登录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查询。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 7 月份对评审结果进行核准并印发资助通知。

三、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 2 年。中方资助每人 30 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 1500 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费用。

2020 年计划资助 45 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 3 年以内)。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 20 个月。

5.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6.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合作导师和设站单位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单位申报。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0  3  1 —4  22。具体申报启动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根据中国博士后网站公布的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选择一个岗位申报,并于2020420向所在院系人事科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纸质版原件及电子扫描件各 1 份,电子扫描件须刻录光盘报送):

1)《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请表》(中国博士后网业务工作办理—表格下载) 。

2)主要证明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②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如尚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③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④专家推荐信。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交英文翻译件,要求清晰无误,与原件一致。

2.各院(系)人事科审核后,在纸质《申请表》中的单位意见栏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填写纸质《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推荐表》,于2020422日前将申请人申报材料交人事处博士后办;博士后办审核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及光盘一同报送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3.遴选程序

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进行资格复核及初选后,由德方组织遴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 7 月份公布获选结果。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上述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仅需报送 1 份。申报材料需合订成册,A4 幅面,左侧装订,加白色封面、目录。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还须提交申报材料扫描件刻录光盘 1 份。逾期不再受理。

(二)“香江学者计划”与“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岗位同期发布,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同期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申请人可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与“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但申报的项目岗位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三)拟进站的获资助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作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

(四)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 6 个月内在进站单位办理完因公派出手续,并赴国(境)外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获得学位证书,其推荐单位应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六)如获资助人员放弃资助或退站,单位须将剩余经费及时退回拨款账户。

五、联系方式

中国博士后基金会:“香江学者计划”、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陈 媛 010-62335012;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王若阳 010-62335015

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赵老师 88981453;马老师、徐老师 88981423

 

附件:1、“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须知.doc

          2、相关申报参考表格

            



人事处 

            20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