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位博士后:

为鼓励支持博士后人才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博士后科研水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开展2020年度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201911日后审批进站的在站学科(含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项目选题围绕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我省科技创新发展领域和方向,具有创新思维和应用价值;

4.每位博士后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已获得者不再重复资助。

在本次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结果公布时,已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资助的博士后,不再重复资助。

二、择优资助标准

1. 特等资助:15万元/人,全省资助项目10个。

2. 一等资助:8万元/人,全省资助项目30个;

3. 二等资助:5万元/人,全省资助项目130个;

根据申报情况,对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包括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生物学等)的项目,列出适当名额,开展专项资助。

三、申报程序

1. 申请人登录浙江省博士后项目择优资助申报系统(http://zjbsh.zjhwrc.com/pages/21),页面右上角点击注册,注册完成后选择浙江大学动站博士后(非企业博士后)申报入口

2.博士后网上填写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包括2部分:1.基本情况,网上直接填写;2.项目说明书,下载模板文档后填写,填写完成后上传)。

3.博士后按照申报系统流程下载《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申报书》,完成申报书内“项目说明书”部分的填写。

4.博士后填写完成后在系统内上传提交。博士后项目择优资助电子申请信息将提交至设站单位审核。

5.人事处完成网上审核,并将《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一览表》提交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四、申报时间

1. 2020522日前,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

2. 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请,及时做好申报工作。

其他申报事宜详见浙江省博士后网站公布的《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博士后办公室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8981423

 

 

浙江大学人事处

202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