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教师申请2024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的通知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9〕65号)、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及《社会科学学部关于2024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的补充通知》的精神,为做好我院2024年度教师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工作,特通知如下:
1、6月7日前,请教师通过“浙大服务平台”(网址:service.zju.edu.cn)完成网上导师资格申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附件6。【注意变化】申请招生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一致的导师,从本年度起也须由教师本人登录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和提交。
2、6月10号前,请初次申请导师资格的老师将下列纸质材料交学院研究生科:研究生导师资格审请表(一式二份, 在申请系统中导出后打印并签名),申请人近五年的主要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如论文复印件、专著内容摘要及版权页、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及简介、收录证明),近五年立项的主要科研项目的立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近五年的时间范围为2018年6月至2023年5月。
3、6月10号前,请初次申请导师资格的老师将《社科学部教师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简况汇总表》(申请博导资格的老师填,见附件1)/《社科学部教师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简况汇总表》(申请硕导资格的老师填,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flh@zju.edu.cn。
附件:
3、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4、社会科学学部关于2024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