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2019级本科生选导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14 来源: 1477

各位老师和2019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经济学本科生导师实施办法》,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行部分双向选择,即按累计专业成绩排名30%的学生可以在学院规定的范围内双向选择导师(导师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须为学生所在专业系的教师)。

请排名前30%的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选导师申请表》(附件2),从即日起联系导师,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在20211027日前将导师签署意见的《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选导师申请表》交到本科生教育科(经济学院大楼311)沈老师处。

根据《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规定,导师所带本科生的名额限制:经济学系每位教师每届所带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名,财政学系、金融学系和国际经济学系每位教师每届所带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名,每位教师接受双向选择学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最高人数的一半(含竺院学生和拔尖班学生,所有竺院学生和拔尖班学生同样享有选择导师的权限)

根据《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规定,双向选择未果的学生,由各专业系随机安排导师,届时安排结果会在经济学院本科生教育科网站上公布,请同学们予以关注。


附件1:经济学院2019级可双向选择导师的学生名单.xlsx


附件2: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选导师申请表.doc




本科生教育科

20211012